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凯发娱乐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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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8-22 14:42   阅读量: 3211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5日至6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监局党组及其所属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27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工作责任,迅速落实整改

(一)迅速行动,形成共识强力推进。12月27日反馈会后,县市监局班子成员随即碰头,初步就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2019年1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提出“全单照收、坚决整改”、“逐条梳理、专项落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位”三个原则,逐条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并提出专项整改意见。制定了《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分工履行整改责任领导的责任,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细化制定118项整改措施,严格对照整改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尽早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先后召开10次党组扩大会议和4次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敢动真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采取动态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办法,以问题为导向动真格求实效。目前,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机关党委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创先争优绩效考核办法》、《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22项。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实,机关管理更趋规范,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上级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及三定方案要求,对原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三个单位进行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人员未配备到位,基本按原模式开展工作问题。

一是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进行职能整合,出台了市场监管局职能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职能整合在一起,合理分工,统一安排;职能机构设置14个基层所、三个直属分局及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设13个股室等。二是按组织程序外调交流4名班子成员,内部提拔2名领导,公开比选11位副科级岗位充实到基层分局、所,配备13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调配人员达82人。三是所有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设置机构名称,配备相应人员,内设机构均明确了股长和相应工作人员,直属单位明确了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各机构制定了岗位职责和职能,并对外公示。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2)针对2014至2016年,局党组未听取讨论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对基层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督查频率不够等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各党组成员参加所联系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听取各支部组织的工作汇报,参加“党员活动日”,并上党课,对支部党建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加强对所联系党支部学教活动的督查,党组成员每季度督促指导1次,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检查党建部署、标准化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局党组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听取讨论各支部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讨论把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督促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依据。三是是2019年1月党组研究制定了《机关党委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情况机制。

四是局党组重新配备监察、财务、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并组织对这些部门的人员进行了《党章》、党纪党规培训,增强担当履职能力。五是局党组研究部署了“严规矩、 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组织制定了《党组班子议事规则》、《党组会重大问题讨论制度》等制度,切实增强党组核心作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弱化

(3)针对“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材料,有关人员全文相同等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习近平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团来局“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报告和“六大纪律”理论学习,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二是部署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开展了2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开展同志间相互批评,及时提醒纠正。三是心得体会相同的人员已重写心得体会,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在机关党委会上作检讨。四是组织班子成员和下属机构、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1名班子成员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作检讨。

4、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4)针对抓党建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2019年年初,党组把党的建设纳入机关工作要点,落实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问题下发给支部,党组成员到各联系的支部进行督查。三是系统制定学习计划,把“两学一做”纳入党员教育规划纲要,严格落实“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支部组织党员再次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入系统学习;年底各支部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验、民主评议,组织党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措施,真抓实改;实施一次重点问题对标落实行动,梳理分析工作短板,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三会一课”等各项工作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了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确定了专人管理收集资料,分类归档、收集汇总。四是健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请县直工委领导讲党课,就“三会一课”进行培训。

(5)针对2017年开展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未按要求完成,17个支部仅机关支部验收达标问题。

一是将党建纳入局工作要点,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基层支部党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我局已建立17个支部,各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了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管理党建资料,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且做好记录。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截止目前已完成11个支部的标准化验收,其余新成立6个支部已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根据机关工委的计划时间安排,按期完成验收工作。三是针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支部标准验收问题,分管党建领导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表态坚决完成各支部标准化验收任务。四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等11项制度,促进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6)针对市场监督检验所“讲重作”主题教育活动,三个阶段中“作表率”活动未开展问题。

一是按照机关党委部署,检验所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二是市场监督检验所已补充组织开展了“讲重作”主题教育三个阶段中的“作表率”活动,以“作表率”活动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收集开展活动相关资料。三是分管检验所领导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

(7)针对皖西南市场监督管理所2018年党建工作未开展问题。

一是根据机关党委部署,皖西南所支部进一步完善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皖西南所支部的党建工作。二是2019年2月,机关党委组织皖西南所等支部到人社局劳动保障支部学习党建经验,提升党建工作能力。皖西南所支部标准化建设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三是2019年3月21日,皖西南所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同时原支部书记在皖西南所支部会上作检讨。

5、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8)针对2014至2016年,局党组未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未出台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文件,2014至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无班子成员分管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明确意识形态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承担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确定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责任,协助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规定每半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落实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了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党建app、学习强国app管理,注重宣传正能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9)针对2017年4月18日,县直工委批复成立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机关委员会未成立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程序成立了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选举1名机关党委书记、2名副书记和6名机关党委委员,上报县直工委并获批复。二是已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11项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机制。

(10)针对食品安全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等支部,未落实具体党员,支部班子成员未选出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分局支部4名党员,已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1名书记、1名副书记;经济检查执法局支部6名党员,已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明确了专人负责党建记录收集资料。二是完善了换届制度等党建制度,规范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1)针对千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支部每次组织生活会均无相互批评等问题。

一是已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召开2019年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就“两学一做”、“三个一”活动深刻查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同志间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巡察组的意见在党组扩大会议上摆出来,1名领导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作深刻剖析和检讨。三是2018年12月27日和2019年1月31日,千岭市监所支部所有党员参加湖区联合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进行了自我剖析,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就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整改作表态性发言。四是2019年4月15日,千岭所所有党员在联合支部大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原支部书记在会上作深刻检讨。

8、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未执行,五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在同一岗位任职十年以上等问题。

一是干部选拔调整交流已全部到位,按组织程序向外单位交流4名领导班子成员,提拔2名领导,公开比选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到基层所任职,原基层所所长都实现了轮岗交流,五名在同一岗位任职十年以上的所长调整已完成,且已全部轮岗交流,都调配到新的岗位上,并调整了82名干部。二是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遵守民主选拔的程序,选拔一批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中。

(13)针对三局合并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药品监管职能,一直未增配人员问题。

一是已向两个基层市监所配备原药品专业执法人员3名。二是已多次组织基层所人员参加省、市药品监管学习培训。三是将食品药品等专业人员列入2019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录(聘)计划中。

9、干部任用不规范

(14)针对2016年9月30日,因人教股长调出,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长兼任人教股长问题。

一是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要求,经过选拔任用新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人教股长的岗位上,局党组下发《关于张旭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明确了何建桢同志任人教股长。二是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通过不同的激励政策,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建立了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

(15)针对未履行选举、报批手续,局党组直接发文任命食品安全分局支部书记、副书记,稽查大队支部书记、副书记问题。

一是2018年12月,召开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和要求,食品安全分局支部,选举出书记1人、副书记1人;稽查大队支部,选举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1人,并报县直机关工委报批、任命。二是因未履行选举、报批手续,党组直接发文任命基层书记、副书记,局主要负责人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

(16)针对市场监督检验所所长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于2015年9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场监督检验所2015年多次公务接待列支烟酒问题。

一是检验所所长已于2015年及时调整了符合规定的办公室,市场监督检验所对所有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进行规范整合。二是组织对全局办公人员的在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并予以清理造册,清理中未发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三是经检验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5年多次公务接待列支烟酒进行清理,对清理出公务接待违规列支烟酒费用1607元由检验所相关人员退回,检验所所长在支部会议及全体职工会上作书面检讨。四是制定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完善《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确保厉行节约、有效使用办公用房,防止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17)针对稽查大队公务接待用烟问题。

一是组织对稽查大队公务接待报销票据清理,对清理出公务接待违规列支用烟费用予以退回。原稽查大队负责人在职工党员大会上作公开检讨。二是加大《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严格票据清单的审核,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

(18)针对2015至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过高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清理核查相关票据支出的合规性,组织核查组对2015至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进行了清理,清理中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情况。针对巡察组支出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在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了检讨,下一步将充分整合资源,协调执法监管工作,做到协调高效,切实降低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二是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相关职工学习,科学调度用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19)针对公务接待费用逐年增加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清理核查相关票据支出合规性,组织核查组开展2015至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核查清理,清理中未发现违规接待的现象。二是建立了内控制度,成立了局内控领导小组,公务接待报账履行事前审批,接待费用票据实行“四单一致”,所有票据支出报账必须有财务审核、主管财务领导审批。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1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0)针对2016年7月,县市监局有关人员防汛值班不在岗,被县委督查组发现,均受到相应纪律处分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三严三实”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部署实施“严、强、转”专项行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建立了《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了《考勤请假制度》,并每季度对机关作风纪律作风进行督查,对督查的情况予以通报。

(21)针对局机关支部2017年出台的“三个一”计划,方案抄袭,出现“本校”“双培双带”等明显错误问题。

一是2019年3月,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参加由党校讲师团主讲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层党支部条例》的学习,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二是重新修订《机关支部2017年“三个一”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新方案执行,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在机关支部会上机关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组织委员公开书面检讨。三是制定《创新争优绩效考核制度》,将机关作风建设纳入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结果运用。

(22)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支部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有形式无实质内容,仅有统计表,无各党员评议情况问题。

一是已组织对2017年的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党员评议相关情况资料。二是已组织开展了机关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相互批评,对各位党员评议情况均做了记录,分管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检讨。三是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制度》,细化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对基层支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

(23)针对2014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沿袭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模式,未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问题。

一是组织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法规股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场监管管理制度起草领导小组,通过充分调研、意见函询等方式,挂图作战、督查督办,对机构改革、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二是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要求,局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根据新成立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已经出台了《作风建设管理制度》等10余项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完善了市场监管“三定方案”,对各机构重要事权进行了划分和明确。

13、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

(24)针对2017年4月14日,市场监督检验所职工酒驾被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其进行处理问题。

一是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监察法》的培训学习,以提高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二是2019年1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该职工酒驾被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行为作出党内警告的处理意见,并责成湖区市监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该职工作出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2月,局机关党委提请县直机关党委依纪依规对该职工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25)针对孚玉市场监督管理所职工请假外出,长期未正常上班问题。

一是2019年3月,该职工已到岗,4月23日,局党组决定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处理,该职工向局党组作检讨,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按规定考勤。二是孚玉所《职工请销假制度》已完善并对外公开,强化所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制度执行的力度。

(26)针对市场监督检验所职工九十年代末分配到该所后一直未上班,未发其工资,2017年10月至巡察时,市场监督检验所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问题。

一是2019年1月,检验所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该职工工作关系问题,并通知其本人,该职工表示主动辞职,并书面提出辞职申请报告,检验所已将辞职申请报告递交局人教股,人教股已办理辞职材料手续报人社部门按相应的程序核销该同志编制。二是对于市场监督检验所为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7725.15元已按规定予以退回。三是已制定《机关作风纪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处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财务管理不规范

(27)针对专款未专用问题。

一是已将从县工会拨付的困难职工救助款中列支的帮扶捐款改为从局公共经费中列支。二是严格困难职工救助资金使用,每年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名单、救助资金数目都上墙公示,保障困难职工利益和专项救助资金使用。三是对原财务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管理措施、操作规程、责任追究、跟踪监督等方面全程细化各方面的职责,以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8)针对支出未及时入账问题。

一是组织核查组对三局合并后,2014年至2015年原县药监局办公处支出费用未及时入账的财务事项进行核查,系2014年、2015年两年间原县药监局办公处工作人员各项日常开支费用,暂由县药业协会垫付,待机构改革完全整合后,并入县市场监管局账户,并办理相关财务交接手续。2016年3月局领导班子变动,机构改革未完成,导致原药监局办公处工作人员2014年、2015年各项费用385673.74元未及时入账,该未及时入账费用,经审计均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由于原宿松县药业协会已注销,宿松县药械协会已成立,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把2014、2015年原药监局办公处、药业协会已发生的相关工作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渠道,在县市监局列支186693.64元,在县药械协会列支报销196337.95元。按照局党组研究决定,以上均已在县市监局账户、县药械协会账户列支,并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

(29)针对在所属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报销费用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财务核查,经核查,2014年1月三局合并后原三局各项工作职能仍未整合,原质监局稽查大队、特种设备安全股仍是按照过去质监局职责开展工作(包括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的一些工作),在工作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在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账户报销。二是组织专班对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渠道,逐一核对,确属在市监局发生的费用在市监局报销,在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发生的费用在学会账户报销,对于在市监局发生的费用,将相应费用金额从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账户过渡到县市监局公共账户。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途径,严格报销审核,严肃责任追究。分管领导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书面检讨。

(30)针对油费报销票证不符问题。

一是组织核查相关报销票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票证,责令经手人退回相应的1400元报销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经查该项费用为实际发生的租车费用,由经手人开具合规的发票予以报销。二是完善了《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完善。

15、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31)针对车站街原工商局建职工宿舍剩余一块约1000平米的空地,一直闲置未有效使用管理,原工商退休职工(已故)在此搭建简易平房并张贴出租广告问题。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实行备案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二是2019年3月,该块1000平米的空地搭建的简易平房和张贴出租广告已经清除。2018年末,我局召开了“车站街原工商局建职工宿舍剩余一块约1000米的空地”整改工作会议,推动该块空地保值增值,并向县政府申请了招拍报告。截止目前该块地政府正在招拍过程中。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备案,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16、部分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32)针对未经县局组织验收问题。

一是制定了《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要求,规范用房、维修等项目的管理。二是局组织验收组对孚玉所、皖西南所快检室维修项目进行了重新验收,验收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重点岗位的风险教育,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机制。时任孚玉所、皖西南所负责人已在支部支委会上作检讨。

(33)针对购买办公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一是组织办公室、检验所等重要采购岗位采购人员学习相关采购知识及程序规范,同时进行了风险警示教育,明确责任,提升风险意识。二是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人进行了咨询,及时掌握采购要求,熟悉招标过程。时任分管采购的领导已在党组会上作检讨。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规定及财务规章制度的通知》,今后购置仪器、设备将严格按财政、招标局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7、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不力

(34)针对市监局所属县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法人未按上级要求完成法人变更,以及未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县药业协会注销手续问题。

一是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县标准计量质量检验学会法人变更。在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原分管负责人作了书面检讨。二是已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原县药业协会的注销,同时,县药械协会已成立。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原分管负责人作了书面检讨。三是完善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作风效能,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消费者协会整改情况

18、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

(35)针对2016年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要求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做好改制更名工作,将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至今改制更名仍未完成。根据民政部门提供资料,县消费者协会法人至今未变更问题。

一是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工作安排专人组织材料和筹备会议。县消费者协会已按规定予以注销,更名为县消保委。2019年7月召开了县消保委成立大会,县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已完成。二是已向县编办重新申报县消保委秘书处法人代表,并到编办部门完善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备案工作。在2018年度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原分管负责人作书面检讨。三是制定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19、日常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36)针对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人员均从事局安排的其他工作问题。

一是更名换届后,按规定重新核定4名消保委工作人员,确保消保委工作正常开展,4名消保人员已就位,秘书长已上岗。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工作职责,明晰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细化相关岗位,明确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财务管理不规范

(37)针对孚玉、皖西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从消协分会会费中按比例提成,在协会账户中列支开支问题。

一是组织清查组对原县消协财务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未发现其它市场监管所违规在协会账户中列支费用。二是对皖西南市监所在协会分会2016年至2017年分别报销的车辆维修费7314.00元、3615.00元予以退回到协会分会账户,再在在皖西南市监所账户予以报销。2019年3月,皖西南所、孚玉所原负责人分别在皖西南所支部、孚玉所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讨。

四、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整改情况

21、机构未正式成立

(38)针对2014年1月以来,三局原有市场监管稽查职能未整合,原质监局稽查大队、药监局稽查股仍按原模式各自相对独立运行问题。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路线图,挂图作战,推进市场监管的体制改革,推动市场监管稽查职能的整合。二是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已完成稽查大队职能整合,成立市场监管稽查大队,稽查大队执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执法大队相应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22、人员岗位未定岗

(39)针对相关人员未确定岗位问题。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路线图,挂图作战,推进市场监管的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岗位配置。二是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已配置稽查大队人员11人,全部人员已整合到相应的岗位上,正式任命了大队长、副大队长。三是制定了《关于明晰、细化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的通知》,明晰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细化相关岗位职责。

23、党组织不健全

(40)针对根据直工工委文件批复,应成立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支部委员会,但仅是以市监党组文件任命了书记、副书记,支部所属党员未确定,党建工作未正常开展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完成了中共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选举任命了书记、副书记,稽查大队支部委员会7名党员已全部到位。二是按照党建标准化建设程序和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党支部活动的规定动作,达到标准化验收要求。三是局主要责任人在党组会上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作检讨。

五、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局党组坚持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做到边整边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坚持任务相结合,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制定完善的22项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仍需建立的制度,加快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工作不反弹、不回潮。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7821258;邮政信箱:宿松县孚玉镇黎河东街工商路7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46500;电子邮箱:7697351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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